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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生动展现

发布时间:2022-06-17 14:30:32来源:
全面保障特定群体权利,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方面。2022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发挥群团组织优势,促进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更有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残疾人权益保障更加有力、成就更加突出,成为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生动例证。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保障和发展残疾人人权指明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就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动残疾人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把残疾人人权保障放在重要位置,把握好新时代保障和发展残疾人人权的正确方向,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开发残疾人潜能,调动残疾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残疾人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贡献者和享有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人朋友的梦;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分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人权保障是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全面准确理解以人民为中心人权理念的深刻内涵,综合施策、系统推进,保障残疾人的各项平等权利更好得以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完全有志向、有能力为人类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健全人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残疾人也可以活出精彩的人生。在会见第五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时,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更加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更加坚强地为实现人生梦想、为实现我们的共同梦想而努力;中国体育代表团在东京残奥会上实现金牌榜和奖牌榜五连冠,习近平总书记赞赏中国军团“神勇”,不仅体现了体育精神与实力,更体现了中国式的人权与国家发展的成绩。习近平总书记和残疾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的真诚交流、温暖牵挂、热忱鼓励,为广大残疾人指明了奋斗方向,激励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自强不息,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和事业梦想,成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和我国残疾人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参与者、见证者。

  二、我国残疾人人权保障的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以发展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权益保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残疾人生存权得到稳定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残疾人事业做更多事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7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并将易返贫致贫和突发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国家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十三五”时期,107.5万残疾人得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076.8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212.6万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补贴,1473.8万重度残疾人得到护理补贴。城乡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着残疾人等困难群众,要求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各有关部门加强残疾人和残疾人集中场所疫情防控,为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提供社会支持和民生保障。

  残疾人发展权得到更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并对办好特殊教育、“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社会保障服务提出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一体筹办。

  “十三五”时期,城乡新增就业残疾人180.8万,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就业增收。残疾人康复状况明显改善,近百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0%。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5.8万名残疾学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出访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被称为“美和友谊的使者”。北京冬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全项参赛,勇夺18枚金牌,共61枚奖牌,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实现了“两个奥运”同样精彩。城乡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6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日常出行、信息交流更加便利。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法律救助网络系统,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全国累计建成县级及以上残疾人服务设施4000多个,为实现精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各级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始终坚持党对残疾人人权事业的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人权保障重要论述,将残疾人人权保障纳入国家规划、人权发展计划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有关残疾人人权事业发展制度机制。

  坚持依法保障残疾人人权。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十三五”时期,全国两会有关建议提案累计400多件,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3000多次,6000多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坚持将残疾人人权保障纳入国家人权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2009年开始连续制定实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明确了残疾人人权保障的任务要求,编制实施了“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三个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人权的国家专项规划。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保障残疾人人权的工作合力,各地普遍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残疾人人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更加深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强调“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国将一如既往推动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国际残疾人事业共同发展”。

  我国认真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责任和义务,推动将残疾人发展目标纳入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由中国首倡、在北京发起的“亚太残疾人十年”成为残疾人事业区域合作的典范,习近平主席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向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发来贺信。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连任具有百年历史、在国际残疾人事务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康复国际主席。深度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发布《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中国残疾人人权保障成就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

  三、促进残疾人权益更有保障、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各级残联要发扬优良传统,切实履行职责,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各级残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人权保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竭诚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切实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各项权益,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更加稳定、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

  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健全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等在内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建设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康复大学,促进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信息化和标准化。加强对困难残疾人的关切,及时帮助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通过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完善残疾人就业扶持法规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美丽工坊”残疾妇女就业项目,让更多残疾人通过劳动获得收入、实现价值、提高生活水平。

  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的意识。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广泛开展新时代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氛围。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深化残疾人人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残疾人人权保障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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